2006年2月25日 星期六

【舊筆記】街頭藝人

( 2006-02-25 12:25:47)


今天到桃園市區上瑜珈課

下課後步行經過衣蝶百貨公司,赫然發現民歌時期一位歌手~江明學正在作街表演,感覺才正要開始,因為不趕時間,我特別駐足觀賞一番

一邊聽著他第一首獻唱的「海上花」,一邊瀏覽著一旁的海報,心理打量著買與不買

不買
是基於我對他的人與作品其實並不熟悉

買,則基於
1. 為他對於「唱歌」的努力與堅持所感動
2. 我曾經活過那些「歌曲」年代,有種獨特的親切感
3. 46首歌4張CD賣100元,坦白講是付得起的價格,扣除純粹的製作材料成本,其實一首歌也平均不高於10塊錢,就當作是一種對表演者的鼓勵與支持吧!

對,我買了,而且應該是他這場表演中第一位掏錢購買的觀眾.付錢取了貨準備離開時,他應該知道的,因此他一邊唱著「流水年華」,一邊向我揮手致意,我也對他揮揮手跟他加油!

不久前曾看過他的報導,雖然從評價來看他或許有幾分的自戀與憤世忌俗,但也不盡然都是錯的.目前的歌壇是純粹偶像化,作品參差不齊,令我也相當無法茍同.在那次的採訪中他述說自己的故事,然後批評了許多時下被頗為推崇的大牌歌手~音樂多差,高唱技巧如何的沒水準..等等

潮流來了,凡人是無法抵擋的.現在的歌迷要的已經不再像以前一般純粹欣賞歌藝好壞,他們要的是更多感官的滿足.不能滿足他們,就可能被淘汰..

每一份工作,都有它的尊嚴,今天掏了錢並非可憐他,或覺得同情與施捨,其實只是一種加油鼓勵的方式,街頭演出只是換種舞台罷了,而且是一種比較不拘束的輕鬆表演方式,看到觀眾可以話話家常,累了,可以休息一下,渴了,隨時可以喝口水 ….

今天我也第一次知道,原來街頭藝人也是有認證制度,是為了保障他們工作權吧!這挺有趣..


記於 11/26-20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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